圣山探险有没有权利约束王天汉继续攀登的行为?
古董8264:这个是正解。刑法的事情只有公检法才有资格管理,即便政府授权给其它单位都是无效和违法。 发布于 2018-10-17 11:17:43
死神是朵花:呵呵,LZ小学语文的水平确实高,但你偷换概念的水平确实也就停留在了小学水平,你这个说法和城管的不听话就要挨打不相上下么。 发布于 2018-10-17 10:18:54
yabaomumu:呵呵。爱TM咋着就咋着。。。该偷登还偷登。该问责的也问不出结果。爷怎么计划的就还怎么干。 发布于 2018-10-17 05:40:16
ayodreamgo:
第一,地方行政法规无权规定涉及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内容。
第二,体育局没有类行政执法权。
第三,企业单位更不可能有行政执法权,首先主体就不合法,授权一说更是笑谈。
至于紧急避险一说,不想在这里普法了,奉劝楼主不要班门弄斧,百度一下就以为自己什么都懂了。 发布于 2018-10-10 20:29:16
112719429:登协是个社团组织,那里来的执法权?它具有行业管理权,通过章程管理会员,对登山人没有任何管理权。体育局经地方行政法规授权,可以对登山者个人进行管理,但前提是不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而目前多数体育局都没有管理权,被劝阻者可以要求体育局拿出合法有效地方法规进行验证,如果没有明确规定,不用理睬,继续自己活动。 发布于 2018-10-10 20:27:43
张朔彬:圣山以尼玛为首的只会搞钱,对登山者最大程度的劝退已经成了圣山公司的潜规则了。根本没有把心思放在登山事业上,那些小孩协作本来都是很好的藏族小伙,被尼玛搞得只认钱。王天汉就不是个汉子,敢去登珠峰为什么不敢把绑你的干掉几个,发个微博来找同情,有用吗?如果你真的干了,将会在中国登山史上写下最有力的一笔。 发布于 2018-10-03 20:08:21
大山dashan:在中国永远出不了真正的登山家(入梅森纳尔),因为你必须参加商业队。否则不会给你登山许可。 发布于 2018-10-03 01:27:03
成都心路:妨碍他人的既得利益,当然那个利益群体是不会答应的,这个社会就这样,登山圈也是现代中国社会的一个缩影,别把登山的事想得那么高尚纯洁、、、做人还是要看清现实,你只能适应,要改变的是自己,社会不会因为你而改变。 发布于 2018-10-02 23:47:56
云里:这没必要扯了,大家都懂的。
X山企业就那样,体制就那样。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买路钱拿来!!! 发布于 2018-10-02 23:43:06
hk08:我听说圣山的人把王天汗手机弄坏了,王天汗也没有用冰镐打人。
赔人家手机吗 发布于 2018-10-02 22:14:18
yyyv:扯蛋 ! 还合法, 国内景区逃票的驴友多了去了,难道你在景区被人绑了也认为合法! 发布于 2018-10-02 21:51:52
语风2008:争论了很久,当事人王天汉一直被代表着,非法拘禁就是非法拘禁,能扯出紧急避险。建议冰熊还是学学法律吧。 发布于 2018-10-02 21:20:41
省港骑兵:回复 JZ花儿 的帖子
不要在强词夺理了,前两天为什么会有四个人在下撤途中会死亡啊?就是因为登的人太多了,无序拥堵造成下撤时间过长而带来的悲剧!如果我们也像尼泊尔一样,那更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朋友规范了只有是对生命的尊重!懂吗?
回复 大石 的帖子
你如果不控制试试!很多没装备的也上 到时的珠峰必将是座坟山了 发布于 2018-10-02 21:15:19
骑驴去钓鱼:回复 骑驴去钓鱼 的帖子
那天在微博看到这个人说在求救.以为是在炒做就没关注.今天有空来坛子里又看到.看来这事弄的挺大
发布于 2018-10-02 21:13:08
假行僧、.:
后来我也冷静下来想了一想
圣山绑人不能叫完全的错误,当然他也不叫做一件对事。
反思一:如果王天汉注册并以正常手续上山圣山还会不会把它绑下山。
(1)但不是商业登山队申请注册手续复杂,还要等2到5年
反思二:王天汉到底有无能力在无装备、无氧气、单人的情况下登顶并安全的撤回。
(2)王天汉于2002年无装备、无氧气、单人登顶并顺利下撤,但十年过去身体状况已经无法法估计,并且2002年的那次登顶是无休止的跟着国外登山队混,并被贴上登山乞丐的坏名声。
反思三:如果王天汉无装备、无氧气、单人受困于山上,他到底会不会不请求援助,正确等死。
(3)这个很难说,至少我认为:玩户外的人在没有遇到生死关头的时候,人人都会认为死亡并不可怕,但如果真正让你为你自己的过失选择生或者死的时候,至少敢肯定的人不多。
所以要既定圣山绑人对与不对,只能是看他们绑人的目的是出于什么。
如果是出于人道对于王天汉负责,那么确实就没有过多的过失,顶多算方法不得当
如果出于维护自己利益的喔龊手段,那么我们只能必须辱骂圣山
回复 假行僧、. 的帖子
如果出于人道,确实可以阻止别人去送死啊!那别人要跳楼你看那么多人救没人说他不对啊,让消防不要冒险救人让他去死啊 发布于 2018-10-02 21:11:11
zhujie:20247497
http://weibo.com/huwai最出发?/u/1975923843这个微博上的截图
讨论一个别的问题:
我自认为我自己具备自主启孜这种级别山峰的能力,请问我能不聘请向导和教练而正式的拿到登山许可证么?
——这个问题,你戳到他痛处了。此山是我开,怎么可能允许外来和尚念经呢?! 发布于 2018-10-02 21:08:41
久点:
自己的回复都自相矛盾,一会指东,一会打西,这不就是一标准的无赖么? 发布于 2018-10-02 21:01:02
roveryule:
我们连建议权尚不具备。只是一个企业,
连建议权都尚不具备的企业,还能有权利去做并且已经做了更强悍的事情,不是我想黑谁蜜谁,只是看着别扭而已。
回复 icebear 的帖子
我们连建议权尚不具备。只是一个企业,
连建议权都尚不具备的企业,还能有权利去做并且已经做了更强悍的事情,不是我想黑谁蜜谁,只是看着别扭而已。 发布于 2018-10-02 20:55:26
jackieding0901:感觉未经允许蹭路绳蹭帐,不太好,和剽窃或者盗窃一个性质吧,最起码和自主攀登没关系。。。
其实还挺奇怪,王天汉被绑在石头上,还能用手机拍照发微薄?太强大了吧??? 发布于 2018-10-02 20:31:46
大石:圣山这次要是说王蹭了你们的路绳、帐篷没给钱,所以你们把他搞下来了。我保证至少99%的人会闭嘴。
但是,你们给的解释也。。。。。
嘿嘿。
我听说他蹭了你们不少东西,这种行为作为一个自主攀登者也是十分鄙视的。
所以,要真是这样,并且你们也是这样说的话,我保证站在你们这边说话。
说他偷登,我不赞同行政手段来保证垄断地位的做法,但是至少也不算你们理亏。
但是,用什么为了他的安全着想这种借口,未免也太立那个啥了吧?
我十分欣赏圣山这些年对攀登氛围的贡献,至少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了什么是登山。
但是,你们要不要反思一下为何这次事件会有那么多反对的声音?
拜托大家以后讨论尽量用引用而不是点评.
点评的话自己是无法回复的.
我无意也无力在8000级的山峰开展阿式攀登.但是并不排除有人可以.
任何一个有经验的攀登者有能力去衡量自己的能力.
选择线路也是他的自由.
我很赞同一个真正的攀登者不会蹭别人的路绳.就王这件事情本身,我很大程度上是理解并且赞同你们的.
但是,我认为不能在制度上扼杀伟大的攀登者的产生.尽管这种人凤毛麟角.或许在伟大的攀登者诞生之前会有无数妄人倒在路上,但是我们同样不能阻止那些自愿的牺牲.
我相信大部分国内的自主攀登者无力也不会尝试8000级的攀登,这些大部分时间活跃在5\6000级山峰的人将满腔对体制的怨气撒在了这个口子上.很不幸,你们其实只是被误伤.
但是,一套班子几块牌子的现状下,也不算太误伤,哈哈.不是么?
另外,讨论一个别的问题:
我自认为我自己具备自主启孜这种级别山峰的能力,请问我能不聘请向导和教练而正式的拿到登山许可证么?
XXOO的时候居然有一帮人在旁边叫加油.
更夸张的是:居然趴上去的时候还是别人帮你掰开的大腿!
这种感受不好受吧?
说实话,我真的不把登顶当作目标.
我享受那种自己能上多高就多高的乐趣.
我相信这也是很多人同样有的感受.
其实我觉得登协真的可以考虑在一些低难度的山峰放开不需要向导和教练的许可.
都是成年人,都会自己掂量一下自己的斤两.
说实话,就算现在登协送我一张免费的珠峰许可,我都不要.因为很清楚,自己搞不定.
至于妄人会不会去这些问题我认为一定会有.但是这也是自然选择的一个法则.
妄人,本身就不适合将狂妄的基因继续延续在世界上.
icebear 你的比喻不恰当,对于山,中国人从敬拜,到封禅,从山水画,到文人画。中国人对于山的理解不同于西方的表现个人征服欲望,仍然是山水间,怡然自得的乐趣,你的一个“干”字,显得浅薄了。
非也.
我对山一直十分敬重.我爬过不少山,但是从没有一个登过顶.
我的习惯是留下最后一米,那是我对山的尊重.
就象小孩子可以骑在父亲的脖子上,但是绝对不能踩在父亲的头上一样.
XXOO这个词,只不过是描述那种无法描述的快乐而已.
启孜07年的时候我和丹增多吉教练去过,也看过你们新建的基地.不错.
其实,山难本身并不是什么大事,只不过目前国人还不能理解而已.这需要一个过程.
我也就瞎说说,这种事情不可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有改观的.
这个还达不到珠峰平均死亡率。有啥好希奇的?
不能说这个能证明人越多越安全,但是至少不能证明人多就会危险。 发布于 2018-10-02 20:30:06
michaelliuxun:
明显不适用紧急避险,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的行为正在对别人造成迫在眉睫的危险,最多是对别人造成不便。他对自己危险跟别人没有关系,更扯不上紧急避险
救援是一回事,他圣山公司有什么权力接受组织攀登的任务?警察说你冰熊可以上街查人身份证,你就可以去了!?没这资格根本就。
如果王天汉牛逼一点,在被困的时候把对方一脚踢下山,倒是符合正当防卫。
icebear 小兄弟,这个咱俩就别掰持了,船只航行是否安全,不是乘客决定的,是船长决定的,更不是岸上的观众决定的。会有认定的地方的,但肯定不在你我之间。 发表于 54 秒前
回复不了你的点评,新开一个。你这话说的莫名其妙,谁是船长?圣山公司?就算圣山公司是船长,王天汉是你船上的人么?如果你不懂这件事跟船长有什么不同的话,就别乱比较。
icebear 你点击下面的点评就好了,试一下。我前面用行船举了一个例子说明积极避险。你没认真看贴。 发表于 58 秒前
我自己的帖子只有回复,没有点评。我看了你那个帖子了,根本没说明白,是说大船为了避险只能撞小船的意思么?如果是的话,无非是扳道岔问题的变型罢了。 发布于 2018-10-02 20:23:56
陶瓷虾:登山学校也上政治课啊,官场的垃圾真是学得入木三分,洋洋洒洒的绕,一堆屁话下面一点干货没有。 发布于 2018-10-02 20:18:21
lascar:毫无疑问 没有权利
但是中国的好多行政执法部门被财阀绑架了。于是貌似就有资格了。
一个想实现梦想却缺乏资金 一个想维持垄断以谋求高利 如此而已 发布于 2018-10-02 20:14:31
买买生:保安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可以任意限制“有可能危及别人和他自己的行为”的人自由!呵呵,不就是和尚可能使用了圣山的路绳了吗,以至于要把和尚绑了并押解下山吗!要自主攀登,远离西藏,远离圣山-------那是安全之本! 发布于 2018-10-02 20:14:29
JZ花儿:回复 icebear 的帖子
引用楼主: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
根据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认定王天汉有危及自身以及他人的行为。
王天汉继续攀登的行为是否有危险?是否危及他人?
这部分需要王天汉自证是否占用登山线路?是否占用登山路绳?如果发生意外是否需要救援?救援是否会占用救援力量?这部分是危及其余登山者安全的问题。他需要证明未对同时在同一登山区域的登山者未造成风险。
其次王天汉继续攀登的行为是否危自身安全?
这部分除了他证之外,当然可以自证。这需要王天汉本人自证。
人除了有个人属性之外,还有社会属性,法律需要保障公民个人自由,同时也需要保障他人的自由。
向具备法律知识的前辈请教,问安。
——————
扯了半天,都没扯到点子上。
1、王天汉在7790营地,并没有进行攀登,如何占用攀登线路对别人造成伤害?难道你刚买了一把西瓜刀走在回家的大街上,路人就能随便怀疑你可能要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把你绑起来送到局子里面?什么逻辑?
2、王天汉有没有危害到自身的生命安全,需要您们作出极端的救援措施?这个是你说了算的还是事实说了算的?实际上我们看到的是王天汉在7800米被人帮着进行求救,求救信息和照片就是证明,你们苍白的托词能证明什么,只能证明你们是一帮小丑!
您引用国家相关法律的时候,有没有咨询一下您的律师?圣山探险的权利有多大?西藏登协的权利又有多大?难道已经大到可以执法的地步了?
王天汉登山违法没有?这个我不知道,只有出具相关的证明后才能判定。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你们肯定是违法了,违反了《刑法》第238条,涉嫌非法拘禁罪。
再告诉您多一点,即便你在街上抓到一个正在扒窃的小偷,如果你将他绑着送到公安局你都属于非法拘禁,你知道不?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而事实大家关心的正是你们凭什么在中国的土地上绑架一个自然人,你们是谁?谁赋予你们的法律权益。谈问题何须避重就轻,王天汉违法了自然有相应的法律处判,那么你们呢,违法了还能公然的来这里叫嚣。神情坦然自若,一副救世主的姿态,中国登山圈的悲哀..... 发布于 2018-10-02 20:13:28
icebear:
我讲个小案例,一艘满载的客船,船上几十人的性命。穿遇到暴风雨,即将倾覆,需要抢滩。一艘小船挡在必经的线路上,大船的船长采取了措施,还是撞上了,小船沉没。
大船的船长做的对吗?他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请教。
1.需要王天汉自己证明的事情,他要自己来。除他之外的任何人说什么都无异于自说自话。
2.这不是救援措施,是为了保障包括王天汉本人在内的攀登者安全且限制其继续攀登的紧急避险措施。
3.要守规矩,因为我们是普通人,法律就是给你我这样的人制定的。
这个问题的核心不是什么执法权。而是公民都享有的紧急避险。而核心之中的核心是王天汉的行为是否对自己及其他人构成危险,这是关键。
垄断及其利益,另贴专复,一事一议。
泄私愤与辨事理的区别就在于:
泄私愤逞一时之快,不能有所益处。
辨事理则于理性思考中修正自身,有所长进。
凡成事者,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为何独独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
受教受教,但存异议。
值得肯定的一点首先是,“在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愿意关注法律了。这就很好,值得赞成。
我们不能符合自己利益的时候选择违法,自己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才选择守法。
具体的法律问题,交给律师,法庭或者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
至于如何认定“险与不险”才有公信力。
我自视不具备这样的公信力,你也不具备。
我倒希望通过此事的后续发展,可以理性引导登山爱好者的登山热情。
圣山探险只是遵守国家法律的企业,它只做经营范围内的事情。
受命去救援也好,去终止非法攀登也罢,都要做。
紧急避险的笑话也好,丑剧也罢。一家之言。不妨听之,凡事自有公断,做自己该做的即可。
20244081
这就是今年珠峰南坡的状况。
王天汉到了大本营,面对圣山探险总经理桑珠,表示非常感谢圣山探险把他带下来,并且非常后悔用冰镐袭击了扎西平措。看情形他还很高兴,应该从来也没有打算告圣山探险吧。让大家失望了,大家别围观了,活着就好,谁有兴趣,自己找他求证。
登山队在羊八井有基地,有很好的接待能力,现在西藏救援队建立不久,技术需要不断提高,免注册山峰问题需要政府去商议,也要考虑,开了这个口子之后,即将面对的风险,如果发生的山难是否会对西藏旅游乃至环境产生影响,这需要政府整体考虑。
我们连建议权尚不具备。只是一个企业,要面对的问题只会比在内地的企业要多。
政策说今年不能搞商业登山,那么就只能等,比如2008年。
不要人云亦云,你要有自己对一个事情有一个基本判断,如果你没有能力去证实什么你就耐心点,至少王天汉还活着,你想啊,北京的媒体能放过他吗?他又是08年北京某报纸的外聘摄影记者,首先那家报纸怎么能够错过呢?老人啊。各种苦逼悲催的表演,这下赶紧把梦想说一说,梦想总会感动一大帮人的。皆大欢喜。
仁青平措是我们尊敬的西藏登山前辈,你未经许可攀登梅里是完成他的梦想?
这次又是完成你一个什么朋友的愿望,您什么时候能够做一回自己的主啊?
但是记住一点,自己干的事情,别总往别人身上找辄,下次干这个活,你最好说你有个美国梦,把美国人拉下来,这叫你的本事。
基本事实是西藏登山协会只承认给你发放了6500米高度的登山许可。
看你怎么自圆其说?
圣山探险向来与人为善,就挣自己能挣的钱。
别总给我粘什么小图片,我都码字,你高科技啊?
我也不到别的地方架秧子起哄,这事,就在这了。
吃饭我去馆子,拉屎我去茅房,PK我就爱最出发(最出发的小编还不赶紧圈红置顶,傻乐什么劲啊!点击率啊,亲。热点啊,亲。)
此贴专门回复圣山探险是有有权约束王天汉继续攀登的行为。其余问题一概不答复。一事一议。
什么14座攀登不被认可啦?之类的问题,中国人不被承认的事情还有很多,你还不活了?
中国人2005年测量珠峰的高度8844.43M不被国际大多数国家认可,但是国内凡是涉及到珠峰高度,特别是新闻出版物,有谁不用这个数据的?
尼泊尔没能力独立测量还要拉上别的国家呢,怎么了?这是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
14座登山前辈做过的事情,我们都会记得,那是光荣的,是应该被尊敬的。争议也是被允许的。
即便他们没有上去某座山峰是事实,但是他们无怨无悔做一件事情十四年,这本身就非常了不起。
上去了是鞭策,没上去是鼓励。
这对于喜欢他们,尊敬他们的人来说,你首先是喜欢一个人,然后看重他做的事。
别说用不上的,你还得回到我们最初讨论的问题上来:
圣山探险是有有权约束王天汉继续攀登的行为?
调停一下,诸位同好,这帖子属于找炮贴,你们谁都别替我抗雷,冲着我来。免得伤了你们和气。
大家以后说不定山上相遇,免得尴尬,开罪一个圣山探险的,没问题,我们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干的就是职业态度,在8K一定对得住你的那份钱。
封贴说明:
此贴从约束非法登山事件在网络世界的恶意传播开始,至今,你来我往,言语之中伤及无辜的一并致歉,我深知服务企业应该低调行事为好,把自己的想法清晰明白的讲述出来即可,大可不必死缠烂打做下作状。由此封贴,也算有始有终。
我尝试用此次之机会说明一些登山话题,于是做了数理统计。
数据均截止2012年5月26日15:40
有关王天汉事件及其相关帖子4条,(跟风贴不计)分别为:
1.十年风雨,共同走过,从涨价说起,圣山探险到底是不是一家垄断企业? 浏览1307:发帖35
2.圣山探险有没有权利约束王天汉继续攀登的行为? 浏览2063:发帖66
3.王天汉(释照培)被圣山探险人员绑于珠峰7800米处? 浏览6430:发帖98
4.特大爆料:国内著名登山者王天汉(释照培)被西藏圣山探险公司的人绑于珠峰7800米处 浏览10183:发帖259
合计总浏览量:19983人次,合计发帖数:458人次。
由此假设:
1.假定发帖的都是登山爱好者,这需要专业知识,不然你有什么经验需要交流呢?这个比率为2.29%
2. 自视可以成为圣山探险的潜在对手的 发帖数3 比率为:0.015%
3. 打酱油路过的 比率为:97.695%(倒推出来)
这里面有三种人,目的不同,区别对待。
一,围观打酱油者,哪热闹往哪去占97.695%,此种听之任之。
二,户外爱好者但是对登山法规不了解或者不认同这个占2.29% 。解释违反哪怕是区域级地方法规可能引起的后果,在以后要纳入到风险评估中去。此种以劝解为主。
三,自视可以成为圣山探险的潜在对手的 0.015%。不管你自视对手也好,站到拳台上来,以打击为主。奉陪到底。
由此我推出第一个结论:登山者在户外群体中是一个很小比例的范围。
户外资料网(最出发.com)起步于2003年,差不多和圣山探险同时起步,晚也不多。全站有效注册人数2181258。
我把这部分人数都算作户外运动爱好者,甚至说是圣山探险的潜在客户。
截止2012年1月为止,中国境内由圣山探险服务的并且成功登顶海拔8000米高峰的登山者有173人(不提供资料出处)
那么极高山探险者占户外运动爱好者的比例为0.007931%。
由此我推出第二个结论:极高山探险者在户外群体中可以忽略不计。
注:这是一次即兴演算,没有考虑重复因素,但考虑有些爱好者不使用某一平台,认为抵消此变动影响。
为什么极高山探险的客户如此稀少?那是因为攀登极高海拔的山峰需要的条件非常苛刻,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首先你要有能力,其次你要能够承担所需要的费用,最后还要看登山周期是否有条件适合创造登顶机会。
此次王天汉事件其实实质是我上面说的第三种自视对手和第二种不了解不理解的人在策动众多打酱油者进行的一场闹剧。
关于王天汉未经允许的攀登行为:
1. 王天汉不经允许的攀登行为与圣山探险向导约束行为违不违法,与你我理解与否,接受与否是两件事情,法律是一种强制力。修改法律,有正常的程序。行政复议或者法院起诉都可以。关键看你做不做。
2. 为什么有的不经允许的攀登行为没有被抓或者是约束,还是那句老话:民不举官不究。
封贴说明(下)
关于圣山探险垄断资源不合理竞争:
垄断行为的描述如下:
1、资源垄断:关键资源由一家企业拥有,包括关键的技术(如专利等)。
2、政府创造垄断:政府给与一家企业排他性地生产某种产品或劳务的权利。
3、自然垄断:生产成本是一个生产者比大量生产者更有效率。
很多人没有认真研究过这个问题,认为极高山探险服务领域就是常规旅游。
由于客观条件存在着高风险性,极高山探险领域必须加强管制。
即便是常规旅游也有准入制度,旅游公司需要旅游牌照,从业人员也要考取导游证,还要年审,旅游团为什么要有领队和地陪导游?因为当地的导游熟悉当地的情况。
这是一个特别宽泛的情况,但是涉及到极高山探险领域,对于进入的公司门槛就会非常高,首先是资质,经营范围涵盖高山探险的,企业营业执照申请阶段就需要办理前置手续,就是需要中国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或者西藏登山运动管理中心认可。
注册资金,具有多少个年检合格的并持有向导证书的高山向导,登山用固定资产等等都在考核范围。
目前绝大多数的从业服务公司的执照上是没有高山探险的经营项目的,(强调探险两字)绝大多数是旅游咨询的执照。
这就是为什么不能从西藏登山协会拿到登山许可证的根本原因。
如果出事就属于超范围经营,而且很多旅游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只有10万,他赔完十万,之后就只有打官司。即使是买了保险,也是十分难缠。后续麻烦不断。组织者根本无力承担所从事的事情所带来的风险。
某次发生在邻国的山难中,伤员的直升飞机运输费用,都是中国大使馆本着营救本国人民的初衷支付的,当时组织者已无力承担善后费用,这不就是证明吗?
没有对将要发生的风险有足够的应对能力,这是不被认可的主要原因。
这类公司遇到此类事件通常处理的办法就是用登山活动梦想说,淡化公众注意力。
登山运动是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高风险服务行业,就是因为如此,国内资金缺乏进入意愿,收益不高,风险几乎不可控制。
如果一家缺乏资质的公司进入商业探险领域,由于资源匮乏,很多服务项目都需要转包和外包。不可控制因素及风险会层层叠加,最后,都会回到登山者这里。由登山者买单。
最后我仍然坚持我的观点,并且重复如下:
第一条不成立,登山没有关键技术。一个登山服务型企业所必须拥有的关键资源恰恰是人力资源。
第二条不成立,西藏自治区欢迎包括在登山探险服务在内的行业投资。
第三条同样不成立,登山服务的成本并不会随着新技术的出现而下降,因为构成成本的主要因素是劳务成本和登山物资。
发布于 2018-10-02 20:11:18
天涯过客:责令停止不等于限制人身自由,限制人身自由只有司法机关能够行使。
20244492 发布于 2018-10-02 20:10:19
ggyykyo:圣山公司是一个企业嘛,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侵犯公民基本权利。这个情况。。。在大街上绑架个人,在山上绑架个人。区别只是地理位置,而都在我国的领土上。
登协或者体育局,只是一个公职机构。没有执法权,应该是无权限制更没有权利授权企业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了。如果这个行为是合法的,同理可以推出。文化局或者水利局也可以随时在大街上捉人或者枪毙人。
圣山的行为 就是打着民主人道的旗子肆意犯法而已
我国的法制化问题。。。。
那个谁谁偷登逃票的行为,肯定是违法违规的。这种人,死了就死了,丢了就丢了,没死没丢也要承担责任。人总要为自己的错误负责。。。。但是你圣山没来由去绑他一下。就是他犯法你也犯法的事了,而且他犯的也只是部门法规,而你犯的是国家法律。他顶多只是点民事责任,你就涉及到刑事问题了。
不过我国民主法治化进程比较落后,这种事过了也就过了。估计也没啥下文。
都是自己把自己太当回事了,想干嘛干嘛。而且错了也不会得到相应的惩罚,所以愈演愈烈。偷登者是这样,公职机构也是这样
他挡了你的路,危机了你的生命?
他偷登是他不对。死了活该。
你绑他就是你不对。
反正绑也绑了,绑人的也没受到处罚。偷爬的也爬了,偷爬的人有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罚大家也不知道。
我国的国情就是这样。。做错事的人总不会受到惩罚。所以法律的权威性才如此低。越权办事愈演愈烈。
要走正当程序,不偷爬偷登这是对的,嫌注册费贵就不要去爬。如果要偷爬。。。这是不对自己负责的行为。死了就死了。别人有什么义务要去救援?完全是没事撑的 发布于 2018-10-02 20:08:44
老马菲菲:如果从执法的角度讲,圣山人员无权执法,不能干涉他人的登山;
如果从关爱生命的角度讲,他们的制止行为可以理解。 发布于 2018-10-02 20:06:22
更多圣山探险有没有权利约束王天汉继续攀登的行为?相关问题
问题:圣山探险有没有权利约束王天汉继续攀登的行为?
回答:原来我的选择还是占绝大多数的,出门在外真是不能亏了咱这双脚呀! 详情 >
问题:独登珠峰能不用圣山铺的路绳么?
回答:买了,用了,自己感觉OK 那就是成了!!! 在好的装备,最后还是靠脚来走的。重要的是 体力 和 心态 详情 >
问题:王天汉(释照培)被圣山探险人员绑于珠峰7800米处?
回答:QUOTE(素食者 @ 2005年12月7号 , 05:23 PM)不一定要GORE-TEX,鞋子通常情况不需要真正的防水,这样只要300元左右就可以买到很好的徒步鞋了。164377严重同意 详情 >
问题:十年风雨,共同走过,从涨价说起,圣山探险到底是不是一家垄断企业?
回答:M3?见过最便宜的价格是库存36码女款,不到60美刀,差点给LD买一双 详情 >
问题:王天汉(照培法师)“近些年来每年都在登梅里”?
回答:我喜欢果汁类和脉动。。。都能补充营养和体力。。。脉动瓶子扎实,瓶口大。。。可以反复使用,回来就扔垃圾箱。。。什么铝瓶子统统靠边去。。。 详情 >